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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方伏明 劉敏
  看見兩頭耕牛跑進自家菜地里吃菜,為泄憤將牛拴住用鐮刀砍傷,造成他人財產損失9000元。近日,經江西省宜黃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一審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被告人周建華有期徒刑一年,賠償經濟損失9000元。
  今年58歲的周建華系江西省宜黃縣棠陰鎮某村農民。2013年12月7日下午,周建華上山砍柴時,看到有兩頭耕牛正在自家菜地里吃菜,為泄憤,便將兩頭牛牽到曬穀場上,用攜帶上山砍柴用的鐮刀砍這兩頭牛,導致一頭牛被砍傷右後腿後死亡,一頭牛被砍傷了左後腿,喪失耕作能力。此兩頭牛均為懷孕的母耕牛。事後,傷亡的兩頭牛共賣得8000餘元。經鑒定,兩頭牛的市場價格約1.7萬餘元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周建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  (方伏明 劉敏)  (原標題:只因耕牛啃蔬菜 刀砍泄憤獲徒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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